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球友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
规定,按照《球友会2026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为确保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金方
成 员:郭洪峰、孙栋梁、李云枝、孟宪萌、张慧、张伟、孔令涛、张霄帅、杨雅琳、彭增博、公琦
二、推免生分配名额
学校下达给球友会2026年推免生名额为39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状况为依据,坚持突出重点,不断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原则,合理安排名额增量,并综合各专业与学科建设现状,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三、推荐办法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一)严格考核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严格规范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的全过程评价,将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对于可能出现学业综合成绩弄虚作假、违规修改的,不得推荐。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严格审核认定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指标。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等须与学业相关。学生提交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涉嫌学术不端,或集体参赛活动中存在“搭车”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学生推免资格;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或其他不适合认定的情况,该类成果及奖项仅作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期刊目录内以独立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作者的学历、职称、职务不能高于本人,本校学业导师、学科竞赛或“三千计划”指导教师除外)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有指导教师参与的成果,其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成果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对其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度进行客观评价,对于评价不实、弄虚作假,或与学生存在利益关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指导教师未来三年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对被推荐人的情况进行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学院将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证明被推荐人具有学术专长的主要事迹、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签字的审核鉴定意见等在院内公示。
(四)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五)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球友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执行。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分配并下达推免名额。学院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
(二)9月2日,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学校推免办法附件),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三)9月8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综合成绩计算、排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
(四)9月11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通过后,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五、其它事项
(一)学院依据学校推免办法,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学院加强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毕业前一年的学业成绩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对于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或出现行为失范、道德缺失,违反社会公德或法律法规,影响恶劣等情形的,会同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后函告其录取院校。
(四)学院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五)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反映或申诉。
(六)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咨询电话:82911138胡老师
球友会
2025年9月1日